每一个人都会拥有我们的家,都会拥有我们的住房,预售房、二手房,会与开发商签订协议,与中介机构签订协议等等。那样购买房子时签订的买房协议能受法律保护吗?今天大家就详细剖析一下买房协议法律效力这个问题。购房协议就是交易双方就房子的买卖在公平的原则上签署的一个约定书,是经由双方认同的,依据《合同法》及《物权法》的规定,购房协议是有效的,但还没发生法律效力。只有签订了与之相符的合同,约束了卖房者的行为,使房子的所有权转移登记,才能合理合法的遭到法律的保护。
因为房子是一种特殊的产品,买房协议法律效力取决于房子的所有权,房子是与土地不可离别的,是土地的构筑物与地上附着物,因此,出售或供应房子时,该房子的所有权及其所属土地的所有权也需要一块供应。假如将房子与土地的所有权分别供应给不一样的购买者,签订的买房协议法律效力自然也是不拥有的,所以这样的情况下签订的的买房协议是无效的。
出卖房子的所有人或房产开发商需要是房子及所属土地的所有权拥有者,只能供应我们的房子,房子共有些需要是共有人全部赞同才可供应,并且共有人可以享受优先购买的权利,同样,房子所有人将房子出租后再转卖,租住者可以优先购买。二手房子同样,需要与房子所有权者签订的合同才是受法律保护的。符合以上需要的买房协议法律效力才能发挥。
还有一些状况,买房协议法律效力是不拥有的,譬如供应违规房子,存在价格期瞒欺诈行为的房子买卖,供应法律规定不允许出售房子的买卖,这类都是违法的,所签订的买房协议法律效力自然没有。
综上所述,买房协议法律效力是不是拥有问题的重点在于房子的所有权。